民進黨立委段宜康。 圖/報系資料照
為了今(30)日審查環保署新設「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組織法」,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檢視行政院訂的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」才發現甲級災害規模通報規定細項不合理,他直批很可笑。
段宜康於臉書發文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」內容表示,「這個應變計劃是1995年制定,每2年修訂一次;去年是第十次修訂。依這個計劃,什麼狀況環保署得通報給行政院呢?」
行政院訂的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」。圖/擷自段宜康臉書
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通報層級表」之甲級災害規模通報
一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,估計有10人以上傷亡或失蹤者。
二、毒性化學物質汙染面積達一平方公里以上,且災情嚴重,有擴大之虞,亟待救助者。
三、可預見災害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、政治性、敏感性,經署長(或業務主管人員)認有陳報必要者。
段宜康質疑其第一點「死傷或失踪10人以上」是叫大家先數屍體;第二點「毒性化學物質污染超過1平方公里,而且還在擴散!」是叫大家先測量土地;他批第三點更扯「具有新聞性、政治性、敏感性⋯」是叫大家先看新聞。
「20年來,修訂10次還修成這個樣子?」細數不合理規定後,段宜康表示,「只好請行政院和環保署趕快改了」。
網友們看完後也回應該文,「今天才發現?」、「為什麼不是李署長在內部直接電爆寫這種怪表格的公務員,要送來立法院,還被同黨立委拿出來丟人現眼…」、「幾萬條法條,他才上任多久呀?當然是被各委員電了再來修呀」、「這就是公務員的傲慢…你們看的懂公文嗎?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